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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07-15 16:38:51 作者: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及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》的相关规定,为认真做好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,现将我校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原则

(一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;

(二)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,分类面试,侧重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。

二、面试的内容及方法

此次面试专任教师类岗位采用分组方式进行,A组采用教学试讲加专业技能操作方式;B组采用教学试讲加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方式。

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。

所有岗位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。

(一)面试试题结构

1、专任教师类岗位面试分两大组:A组专任教师岗位和B组专任教师岗位。

(1)A组专任教师岗位:

包含云计算、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任教师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3)、大数据技术专任教师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4)、计算机网络技术免笔试专任教师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6)、软件技术免笔试专任教师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7)共4个专任教师岗位。

A组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教学试讲(无学生)加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。试讲分数占比为  50  %(满分50分),技能操作分数占比为  50  %(满分50分)。

教学试讲环节时间为15分钟;技能操作环节时间为30分钟。考生先分别进行教学试讲,然后同时进行专业技能操作。教学试讲与专业技能操作分别计时。

教学试讲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、教学组织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,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(无学生)方式进行,面试前在公告中向考生公布教学试讲内容,让考生充分准备,考生须自行准备PPT等课件。

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查考生岗位专业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。面试前在公告中向考生公布专业技能操作考纲,报考同岗位考生使用相同技能操作试题。

考生在课件及专业技能操作等面试环节中均不得出现个人姓名、工作单位等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。

(2)B组专任教师岗位:

包含设计学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1)、电子商务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2)、分析检测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8)、酿酒技术免笔试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09)、分析化学免笔试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0)、食品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1)、造纸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2)、体育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3)、思政教育专任教师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4)共9个专任教师岗位。

B组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教学试讲(无学生)加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的方式。试讲分数占比为  60  %(满分60分),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分数占比为  40  %(满分40分)。

教学试讲环节时间为15分钟;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环节时间为5分钟。考生先进行教学试讲,再回答问题。教学试讲与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分别计时。

教学试讲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、教学组织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,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(无学生)方式进行,面试前在公告中向考生公布教学试讲内容,让考生充分准备,考生须自行准备PPT等课件。

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养及对职业、岗位或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。报考同岗位考生测查相同问题。

考生在课件及岗位综合素质测查(回答问题)等面试环节中均不得出现个人姓名、工作单位等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。

2、辅导员A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6)、辅导员B岗位(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2017)2个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回答问题的方式,面试时间为15分钟。

结构化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的岗位能力和水平,突出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。面试试题分AB两套题,同考室报考同一岗位第一位考生抽取一套题(共计3小题)回答问题后,后面报考同岗位考生不再抽题,统一回答同样的问题。

考生在结构化面试(回答问题)等面试环节中均不得出现个人姓名、工作单位等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。

(二)专任教师类、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(见附件一)

三、面试抽签

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。面试考生必须按照公告面试时间提前40分钟(上午考生必须于7:50前,下午考生必须于12:50前)入闱封闭管理,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。由候考考务负责人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。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四、面试程序

(一)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,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,当场拆封;

(二)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;

(三)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,计时员开始计时;

(四)面试时间按上述不同岗位规定的时间进行。面试离规定时间还差1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,到规定时间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面试;

(五)考生面试结束后,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。

(六)各考官评分结束后,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出该项面试平均分数(保留小数点后2位),由主考官当场公布,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。一般采用隔位报分,考生交替返场听分、签字。

(七)面试成绩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。根据考生总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∶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,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。同一招聘岗位的免笔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,教学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。

五、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

师德师风是教师引进、岗位聘用等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。在公开招聘面试过程中,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,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面试成绩不合格。

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,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。最终面试分达到80分以上的(含80分),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阶段。

六、面试时间、地点

拟定于2022年7月24日上午8:30—12:30,下午13:30-17:30进行面试。面试考生必须按照公告面试时间提前40分钟(上午考生必须于7:50前,下午考生必须于12:50前)入闱封闭管理。面试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具体安排见附件二。

主考室面试地点: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二路5号

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教学楼七楼。

分考室面试地点:分设在2个实践操作室。

七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

(一)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,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。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、饰品进入考场,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(二)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,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,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。

(三)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

(四)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。除规定的用品外,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、手机、录音笔等任何储存、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,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。否则,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五)在候考室期间,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,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,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。否则,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六)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。面试期间,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,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,否则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七)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。每题回答完后,考生应报告“答题完毕”。面试成绩宣布后,应签名确认。

(八)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,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

(九)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,遵守面试纪律。在指定的地点候考,按指定的路线行进。不许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,保持安静,不干扰他人。

(十)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无理取闹,辱骂、威胁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。

(十一)面试结束后,到指定地点候分,不得带走试题。分数公布之后,离开面试地点,不得返回考场。考生未听清考题时,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,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。面试中,可作记录。面试后,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。

八、违纪违规处理

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35号)执行。

九、面试疫情防控

(一)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。湖北省内考生,持健康码、行程卡绿码、120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进入考场。国内其他地区(无论是否有疫情)来(返)鄂的人员,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。考生出行前应充分了解出发地、途经地、目的地防疫政策,避免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面试。

(二)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。报到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,出示健康码。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,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。面试答题期间,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。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,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。复测仍超过37.3℃的,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,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,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;不具备相关条件的,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。

(三)其他疫情防控要求,按武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。如有变化,以属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、排查、送诊等工作的考生,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。不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的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十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
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(http://www.hbliti.com/)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,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。

政策咨询电话: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(学院人事处)027-87137238  027-87156304

监督举报电话: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7-87156311

十一、其它事项

其它具体工作要求参照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公告》、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
附件一:专任教师类、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

附件二:面试具体安排

附件三:面试考生名单

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2022年7月15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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